钟暮原本以为,她不爱秦晋,秦晋也不爱她,他们结婚只不过是冲着利益。后来,她一点点知道了真相,才明白了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男人其实是这么的可怕...... 设定有点奇葩,请各位看官宽容^_^ 第1章 “好,我嫁。”在众人的注视之下,钟暮无所谓地笑着,美眸中还挂着一丝不屑。 “暮暮,我就知道你最懂事了。”钟林苑脸上满是欣慰,他语重心长地说,“爸爸知道你一向不参与公司的事情,但是这一次是真的没办法了。秦家说要钟家一个女儿嫁过去才肯注资,爸爸也是无可奈何……” 钟晨也在一边添油加醋,“对呀,暮暮,你得为我们钟家想一想,你忍心看着咱爸辛辛苦苦打拼了一辈子的家业败掉吗?” “最后一次。”钟暮压根没有回应钟晨的话,目光一直在钟林苑身上停留着,她语调僵硬,“以后钟家再出什么事情,不要来找我。还有——钟晨。” 说着,她把目光移到了钟晨身上,冷冷地道,“这次你应该满意了吧?我走了,没人和你争这点儿所谓的家业了。” “暮暮——你说的这是什么话?”钟林苑有些生气了。 钟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钟晨,小女儿钟暮,众所周知,钟暮是钟林苑的私生女,一直到高中才被接回钟家,因为性格怪异,一直不受宠。外界一直在传,钟暮回钟家,就是为了和钟晨争夺钟家的财产。 但是正在这个言论被人们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时,钟暮研究生毕业,贷款开了一家工作室,再也没有和钟家有过什么经济上的接触,于是,大家对这个私生女的印象一下子好了很多。
温行之熟悉温远以来,就一直在帮她收拾烂摊子。久而久之,温行之就觉得,未免她祸害他人,自己还是亲自收了她为好。 第一章 夏天,温远站在二楼,仰望一下头顶的烈日,有些烦躁。 七八月的B市总是热的像蒸炉一样,稍微有些动作便能惹出一身汗,更不要提一动不动地在太阳底下站上半个小时。温远沮丧地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忽然听见一道低沉的男音自身后传来:“远远。” 不怒自威,温远脖子很明显地缩了一下,有些后怕地转过身去。视线不敢往那人的脸上看,只敢盯着男人袖口那枚金色袖扣。 男人瞥了她一眼,知道她这是在卖乖,倒也不戳穿,偏过头对身边这个顶着一头卷发的女人说:“方老师,没事我就带远远先回去了,耽误你这么长时间真是抱歉。” 被称作方老师的女人娇羞一笑,发胖的身子有些激动,“温先生哪里的话,管教学生就是我们老师的职责,更何况,远远这孩子确实有些调皮。” 更更何况,这么年轻稳重帅气的家长,多见几次也无妨。 男人颔首,嘴唇微勾出一个弧度:“麻烦了。” 温远在一旁听着,瘪了瘪嘴。这两人一来一往,一唱一和,就这么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给卖了。抬头,想瞪男人一眼表示自己的不满,却被他逮个正着。下一秒,温远就低头安分了。 黑色宾利车低调地停在校门外两百米处,温远一上车,就感到浑身上下的毛孔都解放了,凉快的两只眼睛顿时眯了起来。刚想感叹一句舒服啊,就听见身边的男人发话:“老李,开车回大院。” 温远顿时清醒了,乖乖地靠着一边坐好。用余光瞄了瞄身边的男人,虽然这人只留给自己一张清减的侧脸,但是毕竟刚刚还是把自己从老师那儿领了出来,温远识时务,乖巧地对男人说了一句,“谢谢小叔。”
八年别离,她已不再是寄人篱下的少女,而他也不再是孤独的自闭症少年。灯火辉煌的私人别墅里,他背逆着光线,宛若神祗般矗立---她为了旧情人,正求他。 「江黎夕,我凭什么帮你?」 她上前一步,冰凉的嗓音逼近他的耳廓,勾唇,浅笑一气呵成:「江聿琛,我赌你---爱我。」...... 就是一个自闭症的闷骚男,很爱很爱一个女人的故事。主角:江聿琛,江黎夕。 楔子 Z市郊外,最大的别墅区,沁园。夜幕沉沉,骤雨如注。阴郁的黑暗,正在发酵,滋长。 通往沁园的山道上,一辆黑色的奥迪R8飞驰而过。低调而奢侈的暗黑,沉稳地融入夜色。疾驰的车轮激起层层雨花。雨滴打落在车窗上,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夜,静谧的让人心惊。 主驾上的江聿琛,一双深邃的黑眸,看不出喜怒。车速疯狂,而他却面色镇定,仿佛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他时不时地望向副驾驶座上的年轻女子,原本阴郁的眼神,在触到她的那一刻,全都化为柔情。 她一身纯白的连衣裙,纤尘不染。唯有裙角处,沾染了一点血迹。那种血迹,不像是平常的血迹。眼帘紧闭,口中不断呢喃,她像是沉浸在可怖的梦魇中。 沉黑的革履西装将她层层包裹住,在她的无意挣扎间,滑落身体。霎时间,脖颈上暧昧的红痕,毫不留情地暴露在空气中,触目惊心。 车速慢了下来,江聿琛轻踩煞车,生怕惊醒了梦中的年轻女子。松开紧握方向盘的手,将西装重新覆在她的身上。 “不要过来……”啪的一声,女子狠狠拍开江聿琛的手。她像是清醒着,但紧闭的眼帘暗示着,她仍旧噩梦缠绵。 江聿琛再次伸手,轻柔地为她重新盖上外套。而这一次她却安静了,丝毫没有反抗。江聿琛静静地看着她,眼神温柔到,几乎能浸出水来。
我跟顾林昔告白的时候,他一脸无欲无求地看着我:「你很喜欢我,所以你想怎么样?」 我说:「所以我希望成为你的妻子,或者女朋友,甚至......」 他仍无回应,我只好道:「没关系的顾先生,我什么都愿意做。」 于是我成了他家的狗保姆。古往今来,但凡是女追男的故事,大抵没有哪个像我这样悲催...... 第一章 夏至日傍晚五点半,仍旧烈日炎炎。 这样的烈日炎炎下,我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一身盛装地站在马路边,接受着汗水的洗刷和众人目光的洗礼。估计是我精心化得大浓妆已被汗水洗刷得呈现出一种非常残忍的效果,所以路人们才会投以这种看行为艺术的眼光。 等了快半个小时陆恒还没有来接我,也没有等到出租车,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长裙撩起来,伸出一条大腿去螳臂当车,或者在马路中间劈叉。 我也在怀疑,是不是陆恒前些日子跟我告白的时候,我恶狠狠地拒绝了他,所以他今天才这样耍我。 但是我觉得那也不能怪我,因为他当时对我说的是,因为他有恋母情节,所以看上了我。我认为这个告白实则是对我的侮辱,是我人生二十六年来不能承受之重。虽然我的确是比他大个三两岁,但要升级到当他的母,我只能说去他老母。 正要视死如归地撩起裙摆的时候,一辆酒红色的玛莎拉蒂突然停在我面前,一个身影从车里下来。我睁大眼睛瞅了瞅,不得不说,陆恒的内心真是十分骚包,为了和他的西服相配,他居然还把座驾换了。那一身油光锃亮的酒红色,活像一只亲切的北京烤鸭。 北京烤鸭在我面前左跳右跳,捏了捏自己的领结道:“琰琰,我这身怎么样?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还可以吧……”
结婚两年,沈溥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原来讨厌一个人真的不需要理由。讨厌她的性格爱好,讨厌她的外貌穿着,甚至于她的名字。就比如他的妻子:宋天真。 第1章 昏暗的酒吧里,头顶的舞台灯映射出光怪陆离的光。包厢里混杂着烟味和劣质香水的味道。耳边充斥着重金属音乐的嘶吼声。 沈溥扒开横陈着的一众人群,捡起自己躺在沙发角落里的手机,他划开屏幕锁便看到好几个未接来电,名字都显示宋天真。 “沈少!沈少!”娇笑着的女人纤纤玉手搭在他的肩上,凑过来的时候还带了一瓶酒:“谁呀?”她把头搁在沈溥的肩上,凑到手机边:“宋天真?这名字真好笑。” 沈溥随手就接过女人递过来的烈酒,一饮而尽,酒杯随手一甩。盯着点唱机发笑:“给老子来一首《死了都要爱》!” 沈少一开口,买账的人几乎要排队,知道他喜欢吼高音,KTV公主早就准备好了。沈溥正唱到兴头上,一服务员却不长眼地撞了他一下。正飙高音呢,沈溥一个气短,差一点没缓过神就要跟各位再见。 “卧槽。”他一下子就回过了头,单手一把捞住干了坏事就想走的服务员。 天崩地裂,沈溥顿时僵在了那里。他忽然觉得这包厢里的光亮的如同白昼。“朗、朗朗?”他嘴里不由得叫出那个名字。 “先生,你认错人了!” 音乐声停止,舞台灯熄灭,灯光重新打开。无人说话,沈溥终于看清怀中女人,清秀面庞,内双眼睛,只可惜不是他认为的霍明朗。
有一天,米颜觉得蓝兆东的手真好看,摸一摸应该很不错。可蓝兆东说:「想清楚了吗?知道摸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吗?」米颜只得收回自己的魔爪。 又有一天,米颜觉得蓝兆东的嘴唇特别性感,亲一亲应该不错。蓝兆东又说:「想清楚了吗?知道亲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吗?」米颜又只得咬住自己的嘴唇。 再有一天,米颜觉得蓝兆东的胸膛真宽广,靠一靠应该不错。蓝兆东复读机一般的说:「想清楚了吗?知道靠上去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吗?」 这一次米颜毫不犹豫的靠上去说:「后果就是:你去跟我爸解释,为什么会让‘好朋友的女儿’喜欢上了你!」 本文整体应该是轻松宠文路线,偶尔也会虐一虐,不过结局一定HE。 第一章 米颜15岁那年被托付给蓝兆东,因为他爸是个考古学家,一年中有大半时间不在家,爷爷奶奶去世,而姥姥姥爷不要她,所以她爸只能求自己的好友蓝兆东照顾她。可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米颜和蓝兆东成了敌人。 晚上十一点半,米颜被蓝兆东从vics里拎出来的,是真的“拎”,手把着她的后脑勺头发往上用力,就像拎一件衣服,她不知道一个快四十岁的老男人,哪来的这么大力气。 到了外面他才发火,“瞧你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她跟他撒酒疯,“你管得着吗?你真当自己是我爸了?即使是我爸,也不能在我大学毕业后还管我!” 他打开车门把她塞进车里,动作粗鲁的帮她系上安全带,骂骂咧咧的说:“别他妈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再不长眼也不能生出你这么没出息的女儿来。” “我怎么没出息了?人人都像你?穿的人模狗样,见到比自己有钱有权的就贴上去假笑,见到不如自己的就装逼拿架子。你还能活的更虚伪点吗!”她回嘴而且肆意的攻击他。 蓝兆东将车子开的飞快,边开边跟米颜对骂,“要不是有你爸,你早他妈饿死了!要不是有我,你不定进了多少回看守所!你说我虚伪?你怎么不说自己是寄生虫,麻烦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