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的相亲对象再次在冷焱的强大气场下灰溜溜遁走,严希的小宇宙终于爆发:【冷焱,你丫的阴魂不散的出现在我生命里干嘛?】他就云淡风轻的回一句:【当然是来疼你的,老婆。】所以她身边的那些烂桃花通通得消灭掉…… 第一章:混乱的婚礼 当严希踏进那个布置奢华的婚礼现场时,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被那大红喜字狠狠一扎,闷闷的疼。 周家偌大的临海庄园内,满是来参加周凯婚礼的G市名流政商,他们举止优雅的碰杯打招呼,淡淡浅笑,动作自然的就好像那优雅与生俱来。 而穿着白色衬衣和休闲牛仔裤的严希站在人群里是那般突兀。 她的到来引起了在场不少人的侧目,如雪般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闪烁着一股柔柔的光晕,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如黑色珍珠一样镶嵌在巴掌大的小脸上,樱唇不点而红。 整个人就像那误入凡尘的天使,静静地昂头看着婚宴中间主席台上新娘新郎恩爱的照片。忽而,长而卷翘的睫毛如蝶翅般扇动一下,那双漂亮的眼中便出现一抹忧伤。 在场男士都为这仙人般的一幕所震撼,又为这女人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忧伤而心痛。 而严希浑然未觉自己的到来引发现场的小小波动,她只是静静看着那张新郎新娘的恩爱照片。 她是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与周凯走到这一步了呢?明明前几天两人还亲密的接吻,结果隔天就被告知了他的婚讯,新娘竟然还是自己的大学同班同学,要不要这么讽刺啊! 忽然,“哎呦,这不是咱们G大的校花吗?怎么穿得这么寒酸就来参加周凯的婚礼呀!”一道尖刻的女音自身后响起。 严希看照片的视线一滞,定了定神,转身之际嘴角浮现一抹灿烂的笑靥,她微笑着看着身后这个穿着香奈儿小礼服的女人,礼貌性的问好:“周琦,好久不见。”即使是穿着寒酸的牛仔裤,严希也能将自己表现得如一个贵族一般优雅高贵。
你用黄沙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小小的誓言,这许多年,我从未忘记。 第一章 黄沙镇其实并没有黄沙。几十年前它还是一座普通的江南水乡小村,村子被一条丁字形的运河穿过,河西住的人家姓黄,河东住的人家姓沙,因此叫做黄沙村。因为地处运河交汇处,渐渐聚集的人多了,就成了个不小的镇子。 黄芪就是镇上数百黄姓族人中的一员。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总以为黄沙镇的名字来源于运河上来来往往运送水泥沙子的船只会在这里转运卸货,河滩上有一大片空地堆满小山似的黄沙——那也是孩子们的乐园。而且她还坚信,镇子外面有更多的黄沙,就像电影《新龙门客栈》里演的那样,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沙漠,苍茫空阔,太酷了。 而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披一块妈妈的围巾作披风,手持自个儿用木板削的短剑,带着一帮疯孩子占领河边的“山头”,用木剑指着对手们说:“吾乃黄沙城城主,以后这里就是本城主的地盘了,想混的统统给我进贡。” 于是输了游戏的孩子们纷纷献出各自的宝贝,不外乎橡皮筋、玻璃弹珠之类。有时也会碰到调皮的,几个毛孩子嘻嘻哈哈地揪出一个人来,挤眉弄眼地说:“城主大人,我们给您送个美人儿做压寨夫人!” 被推出来的孩子叫沙周胤,是镇上最漂亮的男孩。黄城主看见他,老脸也忍不住一红,啐一口说:“呸!不要脸,你才成天想着讨老婆呢。”转身忍着脸红大摇大摆地继续去抢下一个山头。 身后传来男孩们嘿嘿的怪笑声。因为黄沙镇上谁都知道,沙周胤的爸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之一就是:“小芪啊,长大了给我家小胤做媳妇好不好哇?” 偶尔他们也会换个别的“美人”献给黄城主,比如同学校的李铭志或黄渊。这时候黄城主就会大发雷霆,拿木剑追着一帮男孩打得他们吱哇乱叫,犹以李铭志和黄渊挨打最狠,因为黄城主觉得他们是让自己英名蒙羞的罪魁祸首。
昨天还是天朝的三无少女,今天就被丢到一个以泥轰某町为背景的世界,苏玛丽一直很忧桑,因为她被告知:【让这个世界的主角爱上你,你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可问题是眼前这个黑社会黑手党黑婴儿齐飞的世界,到底谁才是主角啊混蛋! 第一章:系统你好 【……所以,让这个世界的主角爱上你,你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系统平板而不带情绪的声音回荡在苏玛丽,哦不,现在是极品玛丽子的脑海里,她只觉喉咙里忽然涌出一阵腥甜—— “你敢不敢把‘所以’前面的话说清楚啊喂!”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连脸上那张皮都不是自己的,那道天煞的声音还向她报以如此噩耗,玛丽少女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实在负心得彻底。 苏玛丽,天朝屁民,哦不,是天朝死宅,三观正直无不良嗜好,没钱没楼没男友,长相安全且毫无恋爱经验。她向来知足,除了对那个跟了她近20年的名字。如今摇身一变,她居然成为了13岁的泥轰柔弱软妹子——这就算了,凭什么她的名字还要叫做“极品玛丽子”?!日本有“极品”这个姓氏么,有么? 【这是剧情的需要。】系统的声音再度响起。 这是哪门子的剧情需要?!分明就是红果果的恶趣味!玛丽少女认命地揉了揉隐隐发痛的额头,视线却依然凝在眼前的镜子上—— 白嫩而没有任何瑕疵的肌肤配以精致小巧的五官,直及腰际的青丝柔顺而亮泽,黑白分明的剪水秋眸仿若欲说还休,这份灵动的气质配上她这种死宅的灵魂,简直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啧,这妹子还长得挺祸国殃民的,如此算来她也不算太亏,但愿这副皮囊对她回家的大业有所帮助。玛丽少女只得如此安慰自己。
她二十五岁,他二十二岁。他将她就地正法之后,翻出他的身份证还有她的身份证,顺便从她的钱包里拿走了九元钱,去换了两个红本本。她晕头晕脑的签完字之后才发现,她的小竹马原来一直就是一匹小狼。这就是一个二十五岁的二百五剩女被二十二岁的腹黑小恶狼一步步地吃掉的故事! 第一章 凌晨一点多钟,唐荞一边挂在电脑前偷菜,一边滋溜的吸着泡面。 那谁家的狗都已经咬了她两口了,一共掉了一百个金币,她真心的心痛。吸吸鼻子,唐荞咬牙切齿的在那条小黑狗咬她之前,摘下最后一把草。她最最最讨厌别人开个红土地在那里种草了,种草就种草吧,还要养条狗。唉,这些人简直就是黄世仁再世,周扒皮复活。 东家偷完偷西家,正当唐荞偷的不亦乐乎时,手机铃声忽然响起。顺便说一声,唐荞的铃声是那首《百鬼夜行》。所以,当手机铃声响起时,唐荞一个激灵,差点将手上的泡面扣到电脑上去。手忙脚乱的将电话接起,电话那头嘈杂的声音,令唐荞不自觉的皱了皱眉,这帮小青年,就不能玩点斯文的吗? “荞姐,你家周澍喝醉了,你快点过来把人领回去吧。” 她姓唐,周澍姓周好不好,什么时候成她家的了? “你谁啊,谁是你姐啊,周澍是谁啊?” 她不认识,一个都不认识。可惜,电话那头的人显然不懂她的心。 “荞姐,别玩了,周澍在这闹腾呢,我快吃不住了。” 这三更半夜给唐荞打电话的人是虞舟,虞舟是谁?虞舟是周澍的发小,他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周澍是谁?周澍就是TMD一匹小狼。他啃她一口,她踹他一脚还算是轻的,到现在她的嘴巴都是肿的。(难道不是吃泡面吃的?) “他闹腾就闹腾,跟我有什么关系。” “荞姐,您老行行好吧,当我求您了,我这都快被他给砸光了。” 像是配合虞舟的话般,电话里传来一阵乒里砰隆的声音,然后接着便是虞舟的哀号声,好像还有谁若无其事的闷哼声。听这动静,估计砸的还不少。 “你随便找一地让他躺下,不就完事了吗?等他明天一早醒来,他自个就回家了。” 这么大个人了,还要人去接,她都丢不起这人。
以后,我们可能再不相见。以后,我们即使相见,也只能匆匆一聚,然后又要离别。也许那时候我们已不会像现在一样悲伤,因为我们彼此不再如此重要或者因为我们已经坚强。然而此时此刻,你要走了,我只能在月台上边走边哭。再见了,我们最后的青春。我们再不能像个小孩一样活着。我们毕业了! 第一章 大四那年三月底的时候,我结束了在无锡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回到南京的大学。其实我是很想在家里再赖个十天半个月当米虫的,不过显然老妈的母爱已经快到尽头,于是我灰溜溜地把家里的冰箱扫荡了一遍后,负重累累地回南京去了。 还在车上的时候就发消息给宿舍里的人:本西瓜滚回南京了,你们一个个给我在校门口列队欢迎。 隔了十分钟才收到思靓的短信:你是谁啊,不认识。 我嘿嘿一笑,手指飞快:唉,那就算了,可怜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好重啊,要不我扔车上好了。 这次只隔了十秒,而且不止一条。 思靓:啊!亲爱的原来是你回来啦,站在校门口别动,姐姐去接你。 小凤:西瓜,日日思君不见君,到如今,一起啃鸭腿。 ……真是热情得叫人毛骨悚然。 一下出租车,果然看见一群人惹眼地站在校门口,我们宿舍一共六个人,居然来了九个,五女四男…… 一共一只鸡一只鸭,用不着连家眷都带吧?我暗暗后悔没在车上啃掉一只鸡腿先。 “呵呵呵呵……大家真是太隆重了……” 老大过来扯我耳朵:“死孩子,你真会找时间回来,我们今天去河盛聚餐。” 我对河盛这两个字早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河盛=最好吃的酸菜鱼=最好吃的鱼香肉丝=最好吃的蟹黄豆腐…… 我一边口水,一边举起手里的鸡和鸭。“我能不能算有特殊贡献,然后不用付钱?” 思靓一副受不了我的表情:“你少给我们宿舍丢人,今天庄序请客。”
这座城市本身便是一座牢笼,林初在苦苦挣扎,却在攀爬时又被一个混蛋给拽了下去。并且混蛋极其严肃正经的向她示爱了!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不算老的大龄男青年看上了一个国企小科员然后非常正经严肃的死缠烂打的故事。 第一章 春日才过,酷暑仿佛已经来临,前几日分明还时有寒风,今日却仿佛有堵了几月的热浪汹汹袭入了南江市。 街上的行人没有太多防备,仍旧一身长袖春装,耐不住热的,便将外套挂在胳膊上,倒是有少数人已换上了短裤背心,鼻梁上架着一副遮去半张脸的墨镜,昂首挺胸的迈在人头攒动的街头。 林初坐在咖啡厅临窗的座位上看了看手表,服务生将她对面的杯子收了回去,又问她还需要什么,林初想了想,拨通了叶静的电话,“嘟”一声后便听咖啡厅门口的风铃波动出了响声,手机铃音也溢了进来。 叶静风风火火的带过一阵风,直接让服务生随便来一杯冰镇饮料,坐下后才气喘吁吁问:“哎,怎么你男人不在了?还打算来观赏一下呢!” 林初对她的说辞打心底里冒寒,拿过一旁的纸巾扔给她,上面用彩笔写着几行模糊的字,“你注意点儿啊,别恶心我,呶——”她示意了一下纸巾,“刚才我妈打电话给我,这是其他的相亲对象,问我意见,我只能说我挺满意现在这个的,没打算再重新相亲,我妈这才放过我。” 叶静幸灾乐祸,瞅了眼上面条件不错的两个名字,直接道了谢,她倒并不急着找对象,但总有备无患。 林初毕业不过一年,在林母看来却已到了适嫁的年龄。 林初忙忙碌碌的空挡,林母总会追来电话,语重心长道:“你现在在国企工作,工作好,自然还是你挑男人,但女人的年纪一旦过了二十五,就没那么好命了,你当妈乐意整天逼你啊,还不是替你着急,男人三十还是朵娇艳欲滴的花呢,女人年纪一上去,还能值几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