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四宝是笔、墨、纸、砚?”“不是,是推,撕,摸,进。”“这是什么东西?”“陈嘉文房事四宝。”陈嘉文在外人面前冷漠腹黑,在家人面前幼稚无语,唯有对林裳调戏宠溺。可林裳前男友那个八年的横沟,他们该如何跨越?第一章 晚上的时候收拾房间的时候,林裳的爸爸来短信了。 “你妈妈一个朋友的儿子因为接到邀请来这边工作,你准备一下,明晚八点跟他一起吃个饭吧。地址%&……#%#” 相亲? 林裳狠狠呛了一下。 她跟张若分手不过一年多而已,两老就这么心急要她嫁人? 不去。 林裳把手机扔在一边,继续收拾屋子。 没过两分钟,电话竟然打过来了。林裳有些紧张。本就跟爸妈关系不好的她,因为跟张若分手的事情被爸妈彻底隔绝了,也说不清多久没有联系了,总之这样突然打电话,她很紧张。 林裳深吸一口气,拿过手机,才发现原来不是爸爸,是安小息。 她狠狠的“哎”了一声,接了电话。 “喂喂,我最近可穷了,明天请我吃饭。我不是帮你把你前老板那死色狼解决掉了嘛,就用这个请我吃顿好的吧!” 林裳撇撇嘴,回忆那天的情形。那老板太矮,因为要跟林裳讲话踮了踮脚,从安小息那个角度看起来就像老板踮脚来亲她一样。于是安小息二话不说抡着包就把那老板的脑袋给打了。那是林裳愿意辞职吗?是她没脸再在那老板面前待下去!
祁连初设想过一千五百二十一种与前夫裴殊城重逢的情形,但绝不包括这一种——他说:“我们还没有离婚。”……内容标签:欢喜冤家、情有独钟、破镜重圆、黑帮情仇。主角:裴殊城,祁连初,夜燃。配角:林致,虞颜、虞明、钟灵毓,宋歌,林晓楠等。第一章 A市,华灯夜,杏雨南亭。 宋辞冰捂着胸口一副马上要吐血身亡的模样走进更衣室,不停嚷嚷道:“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正对着镜子梳头的汪薛回眸一笑:“怎么啦?又被哪桌暴发户恶心着啦?” “恶心!比吃了苍蝇还恶心!”宋辞冰恨恨道:“也不知哪来的包工头学别人来杏雨南亭吃饭,你说他吃饭就吃饭吧,还满嘴喷fen!什么‘女人就是老子胯|下一狗’、‘只要有钱,一个个还不都像母|狗一样乖乖爬过来了,让她舔就舔让她滚就滚’,MMD,就在哪儿不停喷,气得老娘就要抓狂了!最恶心的是跟着他们的那几女的,还在那‘嗯,讨厌’‘王总真是好讨厌’……真是要死了!” 宋辞冰学的惟妙惟肖,这下其他几个女孩子也被恶心到了,大伙免不了又是一通大骂,越说越气愤。 这时,旁边一个比她们年纪稍大些的女服务生一边不紧不慢地换着衣服一边说:“行了,和母狗交|配的就只有公狗,公狗乱吠几声你们当什么真?” 大伙一愣,都哈哈大笑起来,宋辞冰跑过来搂住她:“对、对,还是钟钟姐得的有道理!” 那女子一笑,正要说话,这时大门突然被推开急匆匆跑进一人也一把搂住了她,大喊道:“钟钟姐救命!” “钟钟姐”一脸面瘫地说:“一边去,今儿没空给你顶班。”
爱情繁花盛开的时候,那个人是否还在你的身边?你我之间的六年是距离还是跨不去的劫?牵扯不清的结在碧落间已然注定,永世不灭的心在黄泉中翩然镌刻。从不曾体会噬骨磨心,连着心头那把最深处刺下的利剑。荒漠的心间长满荆棘,当握紧之时心与手皆是血肉模糊。第一章:晴天霹雳的生活 简禾净看着眼前的少年顿感无力,她才二十四岁却莫名其妙多出了个十八岁的儿子,准确的来说是继子,不过基于她没有结婚所以应该说是未来继子。 “吃饭吧。”简禾净将刚煮好的皮蛋瘦肉粥端给他,总不能让他看着她吃饭吧,她没有虐待人的癖好。 面色冷然的少年看都不看她,只是把玩着手中的手机,从头到尾无视着简禾净的存在。 简禾净自顾自地吃完后将对面动都没动的碗收回了厨房,回来时发现少年目光冷冷地盯着自己,她在他对面坐下,平静地说:“你不吃就不要浪费。” 臭小子,别以为她会看他的脸色行事,这可是她家,他才是客人!简禾净试图用眼神传递信息。 “蠢女人。”冷面少年的清冷声音在炎夏清爽如微风般舒适,宛若绿柳轻点湖水,扬起一圈圈绮丽的涟漪。 但这并没有让简禾净忽略他说的那句话。她眯着眼,压住呼之欲出的怒气道:“小子,别以为我不会赶你出去。” 他最好清楚自己的立场,她随时可以把他丢出去!竟然说她蠢?!她要是蠢能对他这么友好?简禾净的怒火燃烧到了眼底。 少年冷冷一笑拿起行李走了出去,关门时透过细缝斜视简禾净的眼神带着明显的嘲讽。 她竟然被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鄙视了?!简禾净怒瞪着被关上的门,整个人处于暴走状态。五个小时前她还是准备和未婚夫同居的幸福准新娘,五小时后自己竟然流落到被个倒霉孩子唾弃!老天也太不长眼了!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们有很多的不确定,不知道何时别离,何时相聚,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更加不知道年年岁岁,我们这些小小的爱、小小的怨、小小的付出与回报是否也随流年偷换。然而,倘若每个十年都有一场昭华盛宴,我们有缘,必定场场再见。第一章 又是清明了,每年的这个日子,对于傅剑玲来说,并不只是要祭拜家族中已故去的长辈的,还要祭拜跟她同年出生、同窗相识,若没有提前离去,现在也该和她一样生活在这片天空下的一位朋友——杜雅。 其实墓地是个很微妙的地方,还记得杜雅刚去世的那年,大家都不能理解像这么年轻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死,像这么稀罕的事为什么发生在他们身边,可是到了墓地里,时不时看到一些为英年早逝的孩子立起的碑,并且像那样的碑不在少数,便什么也不觉得稀奇了。 那时傅剑玲年少,杜雅的死可以说是她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伤痛——她的好朋友,从此沉睡在僻静的地方,左邻右舍,互不相识,昼夜更迭,不喜不悲。而顽固的傅剑玲把这种伤痛牢牢系在心里,斗转星移,不离不弃。 到了今年,她又来看她,还像往年一样为她烧些以前的东西——一本日记,一个电话薄,都是尘封已久的破本子,载着密密麻麻青涩的字迹。傅剑玲一边草草翻开来看,一边撕下来丢进火堆里去,心里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譬如“以前的字好丑啊!”“今年大家都很好,平平安安,偶有联系。”之类,说完又看看杜雅的墓碑,上面并没有印她的音容笑貌,只是几句简单的铭,杜雅之墓,卒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六日。 九年过去了。 傅剑玲凝视着那行日期,直到膝下的火焰燃烧殆尽,尘絮飞舞,她才收回思绪,将目光转移。站在山腰上往下看,大墓场那一片还是香火绵延,人潮未艾的样子。傅剑玲不禁笑了一下,说不定在那人群里还有她认识的人呢,大家都是来怀旧的。
他们搭档了12年,他们从舞蹈学院跳到了国际舞台,成为了一流的芭蕾舞者。一场车祸之后,他们失去了如日中天的舞蹈事业,却收获了患难与共的爱情。然而在远离舞蹈的日子里,他们的信念发生了分歧,爱情也日渐枯萎……第一章:晴天霹雳 清晨,淡淡的晨曦透过乳白色的窗帘洒进这间温馨的小卧室,年轻的芭蕾舞演员伊恋正卧在她舒适的大床上抱着被子酣睡。突然,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是她设定的特殊铃音。伊恋秀眉微蹙,脸在枕头上慵懒地蹭了两下,却并没有醒来。可恼人的铃声并没有饶过伊恋,一直不屈不挠地响个不停,伊恋翻了个身,摸到手机,迷迷糊糊地说:“师兄。” “小懒猫,还在睡吗?叫你起床还真不容易。”手机中传出一个愉快的男声,正是伊恋的搭档,舞团最优秀的芭蕾舞男演员孟海涛。伊恋扁扁嘴,含糊不清地嘟囔道:“人家还在倒时差嘛,一年也难得睡次懒觉,你又来吵。” “小鬼,讲点道理好不好?昨天可是你让我一定要早早叫你起床的,别忘了今天中午老头子给我们开庆功宴。” “啊!糟了!”伊恋大叫一声从床上一跃而起,扭头去看挂在床头的时钟。时针正指向8,她一下子又倒回床上,夸张地拉长声音,甜甜地撒娇,“师兄啊,才八点啊,老头子的庆功宴不是安排在十二点吗?” “你这小鬼,哪次没个一两个小时能叫得起你?是不是又打算睡回笼觉了?”孟海涛促狭地说道。 “师兄,你行行好,昨天在天上飞了十几个小时,我真的好累啊。” “只有你一个人在天上飞吗?我怎么就能起得来?” “你是男人嘛,适应能力当然更强些。要不你十一点来接我好不好?我们一起去团里,我就不会迟到啦。”伊恋撒娇道。 “哎,好了好了,你再多睡一会吧,养足了精神才显得我们伊恋更漂亮。”孟海涛宠溺道。 得了孟海涛的承诺,伊恋满意地挂断电话,把身体舒展成一个“大”字,重新进入了梦乡。
竹马是善良到家、锄强扶弱、见义勇为、人见人夸、花见花开,见面必收好人卡的二货一只!青梅是高高在上、如沐天光,她一伸手,什么都有,人人爱她,见面必收玫瑰大把的女王一只。那么,究竟是女王收服了老好人,还是老好人抱得了女王。第一章圣诞前夕,是国外人眼中在家围着火炉过平安一夜的日子,纵使有不幸的事存在,也应该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擦个小柴火也能去天堂圣殿,总之活得安静,死得安详。不过这个日子在中国,反倒成了狂欢的日子,活得狂野,死得狂放。即使是在S市的中心酒店顶楼的法国旋转餐厅这样平日里客人比服务员还少地方,都达到了高朋满座的场景,可以想象得出这么一个不眠之夜,可以创造多少GDP啊!中心酒店顾名思义,位于市中心,餐厅临窗的座位可以鸟瞰这个灯火通明,流光异彩的浮华城市。这家法国餐厅,吃的不是菜,而是一个隆重的排场,是奢侈的环境,是浪漫的气氛,是烧钱的魄力!顶楼,法国,旋转,临窗,光是这几个关键词,就足以让小资和富二代们在这个日子里前赴后继来此装X摆谱了。最里面临窗的两桌视野最好,早早就被预定了,客人似乎是为这个日子早早做了打算,要做一件极重要又浪漫的事。这两桌各坐着一对年轻的男女,中间隔着一道五彩的琉璃墙,在不太明亮的灯光下,折出淡淡的光泽,将窗外流光异彩的城市加上了一抹朦胧的情调。不远处吧台前两个年轻的女服务生靠在一起窃窃私语,“现在多少钱了?”“三千二,你那呢?”“三千五,刚才加了一道龙虾冻。”“我这边好久都没动静呢……”坐在里面一桌靠左的女生穿着一条白色毛线裙,垂顺的直发别在耳后,低着头吃菜,倒也不说什么话,露出的半张脸仍可以看出她清秀的五官,十分恬静柔美。
五年前她不幸坠落悬崖,是一场意外事故还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历劫重生,她却发现,万事皆非,曾经海誓山盟的爱人,笑容只为别的女人而绽放。有些恨,挫骨扬灰不后悔,有些爱,逃不出天网恢恢,她将何去何从?第一章:遗失的梦 枫叶,漫山红遍。 本应是美得惊人的世界,如今,真的惊人,是心惊。 仲安浔紧紧抓住宁丹枫的手,叫得声嘶力竭:“小枫,不要松手。” 丹枫的脸,惶惑至极,“救我。”她叫,惊骇的眼中,已布满泪水。 “不要怕。”安浔左手死死拽住悬崖边的小小枫树,丹枫下坠的力量,不断拖扯着他的身子下滑。焦急地回头望,唐思文怎么还没到?离得这样近,呼救声早该听到了。手中枫树细小的枝干已承受不住两个人的重负,发出吱嘎的断裂声。 “安浔,不行了。”丹枫死死盯住两人生命支撑的唯一支柱,枫树已渐弯至极点。脸瞬间煞白煞白。她抬起眼,安浔惊恐,丹枫眼中是绝望的决绝。“不,不,不……”安浔拼命摇头,“小枫你什么都不要想,小枫,我求你……” 丹枫双眸一弯,美丽的脸上,绽开笑容,“安浔,我爱你。”松开紧扣着安浔的手指,安浔死死反扣住她,泪水疯狂落下:“丹枫,不要放手,我们一起……” 丹枫的手腕用力拧开,安浔的手蓦然一空。丹枫眼深深看着他,身体如花般凋落。 “不——”安浔撕心裂肺的声音,在山谷中回荡。 ……………… “安浔,醒醒。”唐思美用力摇着仲安浔。 安浔猛地睁开眼,眼前一片黑暗,思美拉亮灯,看向安浔,安浔脸色苍白,满头大汗,急急地喘息着。 “又做恶梦了?”思美下床,倒了杯水递给安浔。 安浔一口气喝下,思美接过水杯,将拧好的温热的毛巾递给他,安浔擦拭着额头,半晌,缓过气来:“是啊,恶梦。”
女生阙薇因为家境不好,从小跟着妈妈颠沛流离,发誓要不惜一切代价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女生维维安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却费劲心机要揭开父亲对自己隐藏的秘密,生活因此变得面目全非。一个是心机女孩,一个腹黑是女孩,同样高傲与脆弱。她们互相争斗、互相利用,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心中的幸福。第一章 八岁以前,我和我妈住在堂子街。 堂子街是个什么地方呢?市中心那条笔直的马路走到底,往左望:你会发现在高楼林立的背景里,只有这一片像被外星人经过时削了一刀,凹下去一小部分。 已经完全不属于繁华都市的胜景。 这个区域,就叫堂子街。 当年这条街是石板路,但是石板和石板中间隔着好大的缝隙。因为阳光一直光顾不到这里,所以石板和石板的中缝里长满了青苔,你如果不小心踩到,滑死人都有可能。下雨的时候,我总舍不得踩脏我唯一的球鞋,所以就拎着鞋,赤着脚走回家,夏天还算好,冬天就比较惨,脚冻得发紫不说,一不留神被哪个死小孩从后面猛地一推,就结结实实地摔倒在泥地里。 回到家,脱掉脏校服,冲干净脚,接下来要做的事常常是爬到家里唯一的大床上,把作业本摊在枕头上,就着窗口的光趴在床上写作业。屋子里一点光线都透不进来的时候,我才会拧亮床头那盏小小的台灯,从枕边的旧茶叶筒里摸出一粒水果糖,含在嘴里,等她归来。 是的,八岁以前,我家很穷。我爸在我两岁的时候查出来得了肺癌,在我四岁的时候离开了我们。为了给他治病,我们欠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躲债,我妈只能带着我四处流浪。在堂子街住下后,我妈先是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后来去了一家酒店做前台,再后来,去了一个有钱人家做保姆,照顾他有病的儿子。最后的最后,她做了这个有钱人的情妇。 这个有钱人,叫池振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