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VIP2014-10-29完结,收藏数:3618 顾惜穿越到未来世界,便遭遇到末世病毒爆发,他带着捡来的萌宝宝努力生活,还要提防那些觊觎他和宝宝的变态们,生活异常艰辛。直到他捡了个家用机器人,直到他逃离了那个仓库,直到他吧唧摔倒地上,直到他遇到那个酷帅狂霸拽的男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一章:穿越后的生存日记 【我以为,末世不过就是小说中的一个设定而已。我顺利的度过了中国地球历2012年12月21日,顺利的拿到大学毕业证,顺利的进入一家外企,顺利的谈了一个……男朋友。是的,老子喜欢男人,特么的从娘胎出来之后就知道对着那个帅气的主治医师笑了。当然,这是我娘说的。】 【人生果然不能太顺遂,我被劈腿了。然后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那天真的不是个买醉的好日子。谁规定我喝多了之后就会穿越?当睁开俩眼之后第一个想法就是:卧槽这里是什么鬼!!】 【我怀疑过,原本那个世界的我早已经死掉了,死于酒精中毒也好,心脏病突发脑溢血也好,或者是把自己摔死了也好,总之我穿越了,穿越到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瘦弱孩子身上。再后来,我就知道什么叫做该是你的,永远都躲不过去这句话的含义……】 【特么的这边居然处于一个末世状态!!!老子身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这是要逼我去死吗?】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活下来了。】 【你见过什么叫做星际大战吗?只有在电影里看到过吧?开着牛逼的飞船,周围都是星星,当然也有那种该死的陨石!然后几百人的运输飞船吧唧掉了下来,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我居然还活着。】 “【有的时候,人的运气来了,真的什么都挡不住,几百人,活着的只有几十人。两个上尉和几个士兵,带着我们从被丧尸包围的飞船里逃了出来。】
谢知味上辈子是个人渣,这辈子还立志继续渣下去。然而渣着渣着却发现,居然有人比他还要渣。 谢知味:「谢蛟你放过我行不行?」 谢蛟:「呵呵!」每一个呵呵的后面,都有一万个狂奔的渣攻。 总结:这是个把爱自己的人给作死,被自己爱的人给弄死的渣,重生之后发现哪里都不对劲的故事。 第一章 谢知味这辈子对不起的人数都数不清,对得起的人却只有一个。 而现在,这个他唯一对得起的人用枪指着他,声嘶力竭的哭喊:“谢知味,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啊,要是没有你该多好?要是没有你该多好??” 没有我?谢知味沉默的看着面前拿着枪颤抖着,脸色惨白的男人,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没有你,谢家就是我一个人的。”谢知味的大哥,谢蛟的食指微微扣动扳机:“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你?为什么?为什么!!!” 谢知味还是没说话,他有些疑惑的凝视着面前这个崩溃的男人,突然开始好奇到底是什么迷了自己的心窍,让他居然一心一意的对这个男人好。 “许之山已经死了,现在可没有别的人来帮你挡抢了。”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谢蛟发出尖利的让人觉的刺耳的声音:“你可以安心的去死了。” 谢知味依旧沉默着,气氛也越发的凝滞,直到谢蛟似乎快要坚持不住扣下扳机时,谢知味才缓声道:“哥,你保险栓没打开。” “……”谢蛟。 “你看你。”谢知味站起来,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一些的男人,可是无论是从气势亦或者眼神上,都是谢蛟被完全的压倒了:“被我保护的太好,连枪都不知道怎么用……要是我死了,你怎么办?” “……”谢蛟的瞳孔猛的收缩,嘴唇和拿枪的手都哆嗦的十分厉害。
晋江VIP2014-11-02正文完,当前被收藏数:3203 从城郊小铺到世家皇商,从两小无猜到白头偕老,杨中元和程维哲一路携手,斗JP,虐渣渣,终成传奇。大梁风物间,美食与茶,竹马与他。腹黑开朗攻X淡定受,1v1,甜宠,美食,后期会有小包子出没。 楔子 这一日天气极好,正午之时金灿灿的阳光已经落满帝京。 杨中元坐在宽敞的马车里,透过狭窄的车窗回望那座巍峨雄伟的永安宫。 马车飞快向前驶去,宣武门的朱红门扉在他们身后缓缓关闭。 杨中元此刻心中五味杂陈,他收回视线,低头仔细端详自己有些粗长的手指,十四年了,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十四年前的七月,帝京繁花似锦,他背井离乡来到永安宫,做起了最低等的宫人。 想到这里,杨中元冷哼一声,坐他身旁的另一个青年瑟缩一下,竟往旁边躲了开去。杨中元抬头扫他一眼,原来也是御膳房做事的宫人。 他十岁入宫,一开始是在睿帝的锦梁宫当值,之后去了御膳房做了好几年的打杂宫人,后来瑞嘉帝君做了宫侍,连带着他的日子也好过起来,几年之后,他一步一步从大宫人作到御膳房的总管,担着九品宫官的职位,除了主子身边的几位总管,宫里也就他能跟上面说得上话了。 整个御膳房,没有人不怕他。 可就算这样,那也是在宫里,从他们离开那一刻起,宫里一切都成过往云烟,在这个马车上,早就没有三六九等了。 “都出了宫,还怕个什么?我能吃了你吗?”杨中元又瞥了一眼那个青年,抱紧手里的包袱。 青年小心翼翼看了他一眼,琢磨良久才开口:“杨哥,你为何要出宫?” 是啊,他要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问他为何要出宫,他已经做到了宫官里最高的位置,有瑞嘉帝君的面子在,没有人敢给他脸色看。
文案 在清平女子贺兰的身边里,徘徊着这样两个身影:一个是毁灭的恶魔,另一个是拯救的神; 一边是让人沦陷的狂热,另一边是人淡如菊的柔情; 一个带来撕裂灵魂的痛苦和伤害,另一个给予矢志不渝的治愈和守护。 高仲祺,秦承煜,就是命中注定与她纠缠一生的两个男人。 掌心纠缠交错的曲线,在玉山别墅夷为废墟的一刻起,便发生天翻地覆的反转…… 编辑推荐 一部考验你心脏承受虐能力的经典之作!看到这本书的时候, 蓦然让我想起张爱玲的那句脍炙人口的佳句: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 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句佳话用来形容女子版本的《芙蓉锦》再合适不过,因为女主角灵魂中徘徊着的两名重要男子, 便是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一般,烈焰和静水之间的区别。 而这两名男子亦分别给贺兰带来不同的毁灭、热烈和拯救重生的爱。 PS:此书以民国为背景不是纯古代文
二十六岁那年,叶婉婷堕落山崖。再次睁开眼,她又回到了十岁的年纪。既然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她一定要做个拥有幸福生活的女人……命运轮回,只愿与你陌路而行,如果你流泪,我不会帮你擦,我只想在你的心头撑一把伞。第一章:重生 乌云笼罩的夜色,比墨更黑。 灰色的车子,在暗夜中,从山顶疾驰而下。闪亮的大灯,飞速扫过坑挖不平的山路,只能看得到旋转的车轮反射的一点银光。 远方轰隆隆的雷声渐近,在低低的云层中轰鸣。耀眼的闪电,如一把带着寒光的长剑,将浓黑得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幔帐,撕开了一道裂缝。 电光照亮了车内一张嫣然妩媚的脸,没有瑕疵,却也没有一点生气,只有惨白而惊惶,泛青的眼圈,更透着十二分的忧郁。 又一声闷雷炸响于车子上方。车中的女人,被惊吓得跳起来,又跌坐回去,松开握着方向盘的手,捂住耳朵,车子顿时七扭八歪地向路边滑去,直到被一块大石头垫了一下,她才放下手臂,重新捉起方向盘,仔细地辨认着前方的路面,加快速度向前冲去。 经过一个急转弯,就能看到下面的一层盘山路上,有束刺目的车灯晃过,以那风驰电掣的速度,似乎马上就要快到眼前。 她停下来,仔细地辨认一会儿,愈加惊慌起来,手忙脚乱地倒车,调头就要往回开去。到了叉路口,毫不犹豫地将车子拐上另一条陌生的道路。 “水牛”的铃声响起,她打了个颤,伸手摸出手机,毫不犹豫的挂断。过了几秒,铃声重又响起,她置若罔闻,只看着手机在黑暗中闪烁。
晋江VIP2014-10-29完结,收藏数:6877 平衡感超级差的学霸摔一跟头穿成了个狼人学渣又被卷入了人命案。终于在穿越了五年之后,学霸的任务系统总算开启---他的任务就是清除掉一切犯了罪的穿越者!跟BAU合作,你,值得拥有!不管这个世界被多少人穿越,不管穿越者开了多少外挂---犯了罪的穿越者,你,注定无处可逃。 第一章 印第安保护区并没有多么的辽阔,但是站在公路上,仍旧觉得是一望无际的,这里不像是大城市那样充满了人流与车来车往,实际上,在还有原住民不肯走的时候,这里是不能被收上去进行开发的。 但是,同样的,拿了钱就离开这里的本地土著人也不在少数。 所以,以一种很特别的混血姿态站在保留地的边界上那个穿着还非常传统的男孩就显得特别突兀了。 一辆黑色的SUV迅速从男孩身边驶过。 一般的男孩,尤其是保护区里的男孩,看到这种车基本都会有点儿兴奋,但是这个拎着旅行包的男孩却没有半点儿的兴奋。 他看起来无聊透顶。 这个男孩身上披着带有图腾花纹的毯子,看起来就像是新时代的印第安祭祀一样——他是个混血,有着与众不同的漂亮脸孔,也有着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记的专注神态。 “吱嘎”一声,刚刚驶过的那辆SUV又倒了回来,停在了他身边。 男孩仍旧没抬头,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SUV的车门打开,钻出了一张看起来敏感而又乖巧的脸:“你……要去……保护区?” “阿帕契。”男孩儿看了看对他说话的那个人.。他看得出这个人很年轻像是个学生,跟人说话带着一种不自然的自信与恐慌,而且如果他真的是学生的话,绝对不是学校里那种受欢迎的学生——尽管他长得还算好看。
端木舍因为无聊征集房子的同住者,与房客晓苏相处得很是愉快,但他心底一直藏着年少时暗恋并负疚的对象荆沙的影子……无梦年代的爱隋大概就是这样,开始时无聊,当中是游戏,当知道爱情背过身去时,最后只有妥协,才突然觉醒,原来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第一章:晓苏 我和端木的故事始于那一年的平安夜。 那天,我的同学张渺渺跟我说,“今晚有个郑州老乡团拜会,亲爱的,你参加不?” 我本不想参加,因对这类打着同乡或同学名义抱团的聚会不感兴趣。但是,想想自从三年前来了北京,首都对我来说还仅停留在上下班拥塞不堪的地铁与周末最常光顾的家乐福超市上。除此,我基本就潜伏在一个个千篇一律的写字楼隔断内。资本家用廉价的收入购买我一天很多小时的身躯和青春的热情,被吸光后,我疲惫地倒在城市的夜里,从来没有哪一天得窥这座大都市的光鲜亮丽、隐秘风流。 “在哪里?”我决定去见见世面。 “东三环北路的XX大厦你知道吗?具体什么厅我不记得了,你到时问问吧……” 我到得有点迟。这不能怨我,只能怨我的老板。临下班,他把我叫到办公室,扔给我一篇文章,“写个按语。急用。” 我在一家周刊社工作。这是我在北京的第三个职业。但是,千万别羡慕我。市场化媒体可不是你想象的养人的地儿。跑突发时半夜被电话砸醒的经历,一而再把我无冕之王的优越感剥离,让我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码字的新闻民工。 我到的时候,自助餐时间已过。菜品被收拾走了,只剩了些小甜点和水果。大厅洋溢着浓郁的节日氛围,中间堆着老大一棵圣诞树。礼物,不知是真是假,精心包装好了,或堆树下,或挂树上。玻璃窗上全是彩绘喷出的雪花和“Merry Christmas”字样。音乐轻轻流溢,多半是《铃儿响叮当》之类应景的圣诞歌。我的那些已经在北京站稳脚跟的老乡们举着笛形的香槟杯走来走去,间或停下,三三两两围聚一起笑语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