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女鬼秦时玉在路边捡到新鲜尸体一具,见此尸形状优美、色泽动人、皮滑肉嫩,便决定附上此尸过过人间生活。于是拥有三百余年历史、比珍贵文物还古老的女鬼摇身一变,成为一名鲜嫩可口的女大学生。原以为自己可以再次体验为人滋味的秦时玉没想到,好事没挨着边,接连不断的麻烦倒是找上门来了……第一章:女鬼变人 鬼屋应该是怎样的? 青脸黑唇的散发女鬼、昏黄如豆的飘摇烛火、残缺不全的符纸、散发着腐臭味道的棺材板、此起彼伏的尖叫怪叫…… 不不不,那是游乐园里的鬼屋。这里说的鬼屋,是“鬼住的房屋”。 出血水的水管、闪着雪花的电视屏幕、幽深黑暗的壁橱、多出一个“人”来的镜子,怨气翻腾,幻影诡谲…… 那是恐怖电影为了营造气氛,设计出来吓人的“闹鬼的屋子”,而不是鬼的居所。 别的鬼到底住在怎样的屋子里不太清楚,不过秦时玉和阿青两女鬼住的小别墅从外表看来,除了走近观看时会让人觉得周围温度稍稍低了一点、莫名竖起的鸡皮疙瘩多了一点,老鼠蟑螂蚂蚁绕道走以外,和普通人住的别墅没什么区别。 最最奇怪的一点,不过是周围几户人家从没见过有人出入这栋别墅。但今天,王家太太却看见这栋别墅自转手半年后,终于有人从正门走了进去。 那是个看起来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看不清脸,覆满背部的酒红色波浪卷发烈似远方天海交界处的残阳。 秦时玉推开房门,果然,阿青那家伙正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屏幕,连她已经靠近都没察觉。“阿青,告诉你别不分昼夜守在电脑前,否则过不了多久又是烂着一张脸要我帮忙。” “嗯嗯知道了,我有分寸的,过会就关电脑……所以快去睡吧,别来打扰我!”阿青赶苍蝇似地挥挥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电脑屏幕。
宋钧考上了自己不熟悉的法医学专业遗传方向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报到的时候,因为被导师要求提前到校,结果没能顺利住进学生宿舍,从而被安排进了学院的一栋两层老房子。老房子除了阴森恐怖以外,还有一个高冷美貌的博士生师兄…… 第1章:入校 头顶的风扇在有气无力地转着,在这样炎热的夏天,似乎一点作用也起不到,然而宋钧坐在沙发上,看着明亮的窗户和外面的阳光,却感觉到身体的温度在一点一点回升。 这是他到C大法医学系报到的第一天,准确的说也不是报到,因为现在才七月份,学校的正式报到时间应该是在九月。但是他在一周之前接到了导师的电话,让他提前来学校报到,因为要安排他开始做实验了。 当时宋钧没好意思开口,其实在他的录取通知书的信封里面夹着一封信,说新生不要在九月之前报到,因为研究生楼正在翻新修建,来得太早没有办法安排住宿。可是导师的要求他又没好意思拒绝,结果今天到校之后去找宿管中心,果然是告诉他没办法现在住进宿舍,让他自己想办法,或者先去租房子住。 宋钧哪有那么多钱去外面租房子住,他想不到什么好办法,于是只好来找导师帮他想办法。 宋钧其实对于这个专业并不熟悉,他只是出于对C大医学院的向往报考了C大的研究生,而因为本科不是医学专业的,所以没有填报临床。在报到之前,他了解了一下所谓遗传学的研究方向,知道其实就是所谓的DNA鉴定,又称作法医物证,于是便没有太多心理障碍地来了。但是当他第一次踏进这栋法医鉴定楼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觉得觉得有些泛凉。 这栋楼一共有十四层楼,整个楼房是一个回字型的建筑,他从一楼进来,一开始没找到电梯,于是绕着走廊走了一圈,发现走廊只有东南西三条边,走廊的两边都有房间,而北边没有走廊,沿着东西两个走廊走到底分别是两扇门,宋钧注意到两扇门上挂着解剖室的牌子,两扇门大概是相通的,整个北边就是一间大的解剖室。
不学无术的纨绔子,败落了家业,得罪了权贵,落了个腿断嘴哑街头行乞的结局,后遇之前曾经给过一碗饭的一老乞丐,因为一饭之恩,老乞丐带着纨绔子游走天下,看尽天下悲欢,并教他《天一心术》,而这一路走来,半生繁华半生寂寥,纨绔子洗尽铅华,洗去了一身虚荣浮夸懒惰自私怨天尤人,才知,荣华富贵三更梦,世事人情六月天,最贵不过家人在,最美不过是山川。于是,走过黄泉路,忘记前尘事,带着《天一心术》,纨绔子再次重生。却不想,阴差阳错的走上了一条奋斗(?),激情(?)之路! 第一章:重生 他慢慢的走着,这好像是一条永无止尽的路。眼前是无尽的昏暗,但每走一步,就有一片亮光从他的眼前闪过,他迷茫的现,那好像是他的生命的过去? ——他带着人在街上调戏女人? ——他和一群人在寻欢作乐? ——他被爹爹怒斥着,却打着哈哈,甚至还顶嘴? ——他被人推搡着像狗一样的赶出了家? ——有人踢打他,他好像被下了监狱? …… 然后,他哑了?断腿了? 他搔搔头,他好像就是因为这样?然后,他离开了监狱?怎么离开的?他遇上了一个人,啊,对了,是老乞丐! 老乞丐是他的师傅。教他怎么去乞讨?唱讨喜歌? 他摸摸下巴,努力的想着,还有什么呢?啊,对了,对了,还有就是——天一心术! 天一心术?嗯,天一心术,就是天一心术。那个啥怎么念来着? ——三千大世界,道亦无为道,上善若水任方圆,一心是道在其中! 还好,还好,想起来了。他拍拍胸脯,大大的松了口气,要是忘记了,让老乞丐知道辛辛苦苦教给自己的东西给忘了,老乞丐肯定会拿起鞭子抽他的。
许意宁是一个宠儿,别提她父亲和两个母亲,只姐姐哥哥们就把她宠到天上去了。许意宁是孩子中的英雄,比她的大的侄子们都要在其麾下冲锋陷阵,小子,姑奶奶现在不屑打人,侄儿们,上!后来许意宁长大了恋爱了,小子,我喜欢你,你,可喜欢我吗?你的答案只能有一个!――完了,追男朋友用打的好像不管用呀……第一章:归来 1977年夏,某军区的深宅大院。 王副司令家最近开始折腾,司令夫人带着保姆勤务兵们成天收拾东西,打包。 要搬家?是的。风声骤起,王副司令的头衔可能在这个家的外面也要把那个“副”字去掉了,这意味着,最深处的那个独门大院,终于在空了几年之后要迎进新主人了。 副司令夫人叫?馨,年轻时是有名的美人儿,现在年逾四十,风韵犹存。这些天她非常的高兴,连带着和底下的保姆也好、勤务兵也好,说话都透着和善气。 这个军区没有正官有些年了,副司令代着正职,虽说底下的军长夫人也好、副军长夫人以及一系列下属官员的家属,都拿她当正司令夫人一样恭敬着,可是终于,她盼来了这一天,她就要从名义上转成正式的司令夫人,?馨好不高兴。 说起来,?馨一直有段心事,或者说是心病。她打算着再过些天,她要乘着军区的小汽车去卢湾那个老宅,她要打着司令夫人的名头去看看那个病婆子。说起那个病婆子,她踩了自己那么多年,还曾经在公开场合上令她下不来台,……想起过去的种种,?馨就开始磨牙,哼,她就是要到她面前,威风威风! ?馨还在房间里跑神,想像着自己在那人面前耀武扬威,她甚至已经准备好到时候要说的话,――“老王升了司令,一直都很忙的,所以我也没时间来看望大姐,平时关照得也不够,不过,想来大姐也会谅解我的,以后,我会常常来看望大姐您的……” “姆妈姆妈!爸爸回来了!”女儿尖锐的声音在楼下传上来,打断了?馨的遐想,“姆妈!――”声音高是高,却一点都没有女孩子应该有的甜美。
我是个很勤俭节约的女人,衣服,我穿PUMIAO,手机,我用山寨机,泡面,我吃康帅博,我从头到脚不遗余力地支持山寨事业蓬勃发展,直到我的男人终于忍无可忍,一声怒吼:“周小琪你有完没完!安全套你都用山寨的!”呃……我内牛满面,习惯性手贱,买了山寨杜蕾斯――杜雷斯……不小心,搞出人命了!第一章 沈枫说,在反三俗的年代,我还能活得这么滋润简直是一个奇迹。当沈枫姗姗来迟的时候,我这个奇迹正脚踏奈克,身穿PUMIAO,手拿山寨机,来电提示,一边震动一边放着天涯神曲《爱情买卖》,高分贝不甚清晰地唱着“裆处是你咬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你又用针挨,把我缝回来……” 沈枫手快地掐断了电话,在看到我之后立刻转身当做不认识。 我将手机塞回包里,慢悠悠走向她,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沈枫右手扶额,一脸惨痛。“周小琪,我只有逼自己相信你是故意的,才能克制自己不将你人道毁灭!” “亲爱的枫,凡是国产的,我们都要支持,凡是洋货,我们都要支持山寨。我知道你这种一身名牌英语过八级的人永远体会不了我这种实业爱国人士的高尚情操。” 沈枫无力地垮下肩膀,放弃跟我斗嘴,拖着我的手直奔妇产科。 “你们家秦征呢?”在妇产科外排队的时候,沈枫双手叉腰,横眉怒目地问。 我做小媳妇状,哀怨道:“他今天有会要开,不能陪我,亲爱的枫,幸好还有你啊……” 沈枫别过脸,骂了句三字经,然后才回过头来看我:“周小琪,你是故意怀上的吧。” 我就知道他们都不相信我……我真真以为“杜雷斯”只是“杜蕾斯”的另外一个翻译版本,哪有山寨的还卖那么贵的?平生唯一一次真心想崇洋媚外买正版,结果还是习惯性中招了。 我和秦征本来说好三十岁再结婚生子,结果因为这个小小的意外,把原计划提早了五年。
叶时维在冲击元婴期失败后本以为会清零重来,谁想再次醒来后却回到了《修仙》开服的前三天,这妥妥的X点重生男设定啊,重来一次,他誓要成为第一高手、建立第一势力、搜罗一群小弟,最后飞升得道,当然,顺便还要让前女友以及那个奸夫生!不!如!死!可谁想,这敌对着敌对着,居然敌对到床上去了…… 叶时维:=口=这剧本不对!萧煜,我再也不和你做对了,别再过来了QAQ! 第一章 漠北,天山云端。 “快点,跟上,那小子进去了!” “你从那边包围过去,防止他逃脱!” “快走!” 嘈杂纷乱的声音从云雾的外面传来,叶时维一手捂住胸口,一只手压在唇边咳了咳,鲜红的血液顺着唇边蜿蜒而下,让他本就狼狈的身影显得更加凄惨。 可是心里却是说不出的开心。 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笼子,笼子里一个金黄色的光团正左冲右撞,可是刚碰到笼子的边缘就被其上附着的一层光幕弹开,叶时维看着它,嘴角终于溢出一抹笑。 “哈哈哈……咳咳,老子死也值了!” 是的,死也值了,策划了这么久终于偷到了这件至宝,想必萧煜这次就算是不死也得蜕下一层皮。 这么多年,从最开始只是小打小闹,到最后生死相搏,他和魔门的仇越结越深,总是在重伤,伤愈,再重伤中徘徊,这次可算是捞了个够本。 叶时维掂了掂手中的小笼子,嘿嘿笑了两声。 正在这时,护卫在他旁边的云雾突兀的抖动了几下,叶时维警觉的收起笼子,只听外面轰隆一声巨响,云雾竟然瞬间消散大半,虽然很快就合拢起来,但是那短短几秒钟,也足够叶时维看清外面的景象。 密密麻麻的黑衣人遮天蔽日,这也就罢了,站在最前端的,竟是萧煜! 萧煜竟然亲自前来,啧,他这次可真是捅了个大篓子,叶时维一边在心里自嘲,一边在心里冒苦水,看来这次是真的要嗝屁了,兜兜转转了二十几年,这一天还是要来了……
我叫上官初,拥有一份与名字同样气质的工作。我有一个人人称羡的未婚夫,可惜他有非常多女朋友,据说他做这些是为了气跑“喜欢他的我”,但其实我考到他的城市读书只因高考分数太低而已……我还有一个远在欧洲的大神老师,他对我非常好,可他不知道我已经暗恋了他很多年……最后,我在这个冬天遇见了一个年轻的混血男人,而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申明:其实本文是个轻松诙谐略带深刻教育意义且散发着浓郁古典乐气质的甜文……第一曲:我的未婚夫 在步行街上遇见轩慕时我正趴在某名品店门口垂涎某双六位数的细高跟鞋,生活物质方面,我这人素来要求不高,只除了对美美的鞋子,有种莫名癖爱。 在我的脸颊几乎快和橱窗玻璃融为一体时,名品店的门开了,一对提着购物袋的精装男女走了出来。 所谓精装,是在温度近零的情况下穿着来年新款的单薄春装,行走于寒冷空气中还能维持风度翩翩的笑容――可敬可叹! 我素来没有穿精装的命,三天前降温时就把自己裹成了狗熊――羽绒服、棉裤、雪靴,暖的我脸色红润,明显不能与那两人素白如玉的高雅脸蛋相比较。 轩慕看到我,先是怔了怔,随后从上至下把我打量一番,唇角逐渐挂上不屑的笑。 “慕,你认识?”轩慕身旁的女伴娇声询问,那声音就像一块甜到发腻的蛋糕。 “嗯。”他浑不在意的随口道,“是我未婚妻。” “慕,你讨厌啦!”女伴故作娇嗔的捶了他几下,笑颜如花。 我面无表情的裹紧领口,绕行离开。 后面的男人连续喂了几声不见回应,最终还是喊出名字,“上官初!” 我慢慢回头,“先生,贵干?” 他脸色不是很好的皱眉,“晚上过来时换身衣服,你这模样连门都进不了!” “好。”我不冷不热的应了声,继续逛我的街。身后传来女人带着质疑的撒娇声,“她是谁啊……晚上你不陪我么……什么呀,你好讨厌,我不管啦……好嘛好嘛……” 我抖了抖,天真是冷啊!
单久死后,重生穿越到异世大陆。某天,某个面瘫男人强行闯入了单久的小木屋,将他从床底拖到了床上......这是一个沉默寡言身份不明的面瘫忠犬追寻配偶的故事。忠犬名叫雷诺。 雷诺·范恩斯的手记:1,单久喜欢犬类。2,单久也喜欢有毛的兽类。3,可是我没有毛。4,但我很忠犬。5,所以,当单久过度关注其他兽类时,一定要狠狠扑倒,以示犬威! 可是雷诺,忠犬只是一种属性,你真的不是犬类。 第1章 咚,咚。有人敲响房门。极富耐心,节奏规律,敲两下,停顿。反复十几次后小木屋重新恢复宁静,来访者似乎离开了。 鲜少有人会踏进这间小木屋,偶尔的探望者也会有特定的敲门节奏。 好比是个暗语,告诉单久,我不是坏人,是你的朋友。 生活在兽人小镇的庇护之外,这片小森林时不时会有处在狂暴期,或是漂泊的外来者经过,他们的恶意闯入对单久来说都是种威胁。 单久曾经侥幸逃脱过一次,并且诚恳地祈祷这种事绝对不要有第二次。 单久后背紧贴墙壁,手中紧握一根手臂粗的木棍。 如果来者不善强行破门而入,单久会毫不留情地用木棍砸向他的鼻梁。 或者敌人个头很高,他会选择喉咙。 若是身形太过巨大,攻击下方的生殖器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 单久勾勾嘴角,对自己的冷幽默很满意。虽然实际上,最大的可能性是单久虚晃一招然后拔腿就逃。什么帅气逼人的突袭自卫……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毕竟在这个世界,单久悲哀的处在食物链底端。 在他原本的世界,一米八的高度虽不能说是傲视群雄,但好歹也算半个居高临下。可自从莫名其妙来到这片兽世大陆,单久黯然承认,原来他也可以用弱小来形容。
任苒在矛盾、自责与纠结中匆匆离开北京,试图开始全新的生活。然而过去的回忆却无时不在,陈华并不愿就此放手……是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是往日柔情的苦苦追寻?陈华与任苒之间开始了一场非常规的爱情续曲。一场错过了蓦然回首后的灯火阑珊式爱情,一对儿在匆匆荏苒年华中继续挣扎的恋人,这次,将为我们带来怎样的结局? 相关衔接:本文算是《灯火阑珊处》的第二部,不过故事相对独立。第一章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超市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方便面味道,任苒厌恶这个气息,没有勾起任何食欲,拿起饼干又放下,只拿了几瓶饮料出来,正要付钱,无意中却看到瓶上标示的保质期已经临近,连忙说:“对不起,我不要这个了。” 话一出口,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的声音生涩而僵硬,十分不自然。然而收银员似乎见惯了南来北往的怪客,并不吃惊,一脸不耐烦地取消收银,随手将饮料丢到旁边。 她看看收银员身后的冰柜:“麻烦你,帮忙拿两瓶冰镇果汁我看看。” “一样的牌子,有什么好看的。”收银员嘀咕着,但还是返身取了两瓶果汁重重放到她面前。 任苒看看日期,比较新鲜,“谢谢,就要这个。” 收银员板着脸收钱,将找的零钱“啪”地放在柜台上,她也并不计较。 这是近两天来,她与人对话最多的时刻。 任苒于昨天上午十点出门,花了近两个小时才开出北京,在高速公路上开了近五个小时的车,行程近五百多公里才下高速,找酒店休息一晚,今天早上十点上路,到现在又连续开了五个小时的车。将近两天时间里,她开口的次数屈指可数 在酒店里,她对前台说:“一间大床房,一晚,谢谢。” 第二天,她提了行李下楼:“退房,谢谢。” 到加油站加油,她比划一下,还是开了口:“加到跳枪,谢谢。” 她想起她的心理医生白瑞礼的话:任苒,你需要更多地主动与人交流。 可是交流需要两个因素:交流的欲望,交流的对象,目前这两样她都不具备――如同坐在白瑞礼那间宽大的办公室一样,她在心中无声地反驳,同时笑了。
丽江的一次偶然邂逅,他们均是带着心伤的沦落人。繁华都市的再度相逢,她是新出道的小歌星,他是桀骜不羁的天之骄子。他们选择以地下情的方式继续,只要身体的温度,不要情感的慰藉。究竟什么时候,他们之间的纠缠,变得唯有那个“爱”字可解呢?第一章 在夜幕降临之后的一个小时,各大餐饮业无一例外地陆续进入了这一天中最为忙碌的工作高峰期。 C市是个名符其实的娱乐之都,城区里最不缺少的便是吃喝玩乐的场所,奢华的酒店与夜店极大的丰富并满足了城里人们的业余生活。。 然而此刻,时间逼近晚上六点半,对于陈敏之来讲却仅仅是辛苦的开端。 因为她联系不上大老板,而公司的年终酒会还有半个小时就要正式开始了。眼见需要上台致辞的人失去了踪影,她心里不是不焦急,但好歹这两年也经历了各种大小事故,对于突发状况颇有一套应对的法则。 尤其,是关系到周子衡的。 她站在宴会大厅入口处,既能稍微远离喧闹的环境,又方便关注年会的准备情况。手机里的最近联系人列表,第一个便是她要找的人,拨出去,听筒里传来悠长而富有节律的等待音。 这时候第二助理远远地走过来,西装革履的样子和他平时的工作装束毫无二致。 “怎么样?”陈敏之没将手机从耳边移开,直接就问。 费威扯了扯领带,吁出一口气,摇头说:“找不到。”。 意料之中的答案,陈敏之没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