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天王巨星,一个是挣扎在娱乐圈底层的歌手,却因为多年前的旧事一朝相遇,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只能拼尽全力,奋力一搏..... 第一章 “你猜他陪几个人睡过了?”前辈不怀好意的提问在宁泽耳边响起。 为庆祝而举行的聚会上,灌酒的活动已经又进行了一轮,喝到现在所有人都有了些微醺的醉意。宁泽因为最后到来,虽然酒量不佳却还保持着勉强的清醒。他缩在包房最里面的位置,不起哄也不走动,只尽量消减自己的存在感,却还是免不了被八卦找上门来。 “我猜最少得有五十来个了。”比他早进公司两年的前辈满嘴酒气,嘟嘟囔囔的说着爆炸性的发言,“别看他这个样子,据我的朋友说,在那些大老板面前很放得开呢,三人行……五人行什么的都是平常,如果有需要,当场跪下就……” “前辈,您喝醉了。”料想到后面的话越来越不堪入耳,宁泽急忙打断他。如果是平常,他还会拿出最大的耐性应付这种小道消息,但今天晚上他自己心里也乱得很,根本听不得这样的发言。 “我可不是乱说。”前辈以为宁泽是并不相信,便向包厢的中心位置努努嘴,“你看晓彬那个样子,以前唱歌不如你,跳舞也不如你,却比你早出道,原来还是他们组合里最小的成员,本来人气也不怎么样,现在却能和关柏言一起拍戏,你觉得他凭的是什么?” 他的言之凿凿让宁泽不由侧目。 一眼之下,他就发现身旁大爆八卦的人虽然面颊通红,眼神却很清明,根本没有酒醉的痕迹。 实际上,对同公司的这位前辈,宁泽根本称不上熟悉,甚至连姓氏都想不起来,只隐约记得他已经出道两年,还没开始红却已经过气,加上上个月由于个性不够谨慎,应对媒体失误,曾被所属经纪人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骂过。这段时间大约正是处于人生的低谷,不得意到了极点。 这番借酒装疯的发言,针对晓彬的大约是嫉妒,对于宁泽……大概是自矜中夹杂着一丝优越感。 毕竟在“华凌国际”里,像宁泽这种满了二十二岁却还没出道的人,才是处于真正的底层。
为了给弟弟动手术的费用,她一百万将自己卖给了他,举行了一个连蜜月都没有的婚礼,成了他的妻子,在外人面前,他温柔,他体贴,背地里,他不允许她进他的房间,不允许她唤他的名字。他带回家的女人还是她给善后……三年之后,他费劲心力找到她,低声下气地求饶:“宝贝,我错了,不要和我离婚!”第一章:沈若然,你惹火我了! 繁华的夜,五彩的霓虹,夜色渐深,在滨海市,一间名叫“夜之乱”的迪厅。 昏暗的,迷乱的光影下,沈若然舞动在领舞台上。 凌乱的发狂乱的扭动着,带着强烈的节奏感。 修长的腿上,玲珑火辣的身材,变换着各种的姿势。 身体在领舞台上像是一条肆意的鱼儿,那甩动的头带着飞扬的发。 不羁,狂乱,野性,下边的人群也疯狂的配合着她。 若然的唇角始终挂着妩媚迷人的笑,可是眼中已经迷离了,斜睨的下面的每一个人。 一舞终了,她在人们的尖叫声中退下台,摇摇晃晃的走向吧台。 若然并没有发现,在那迪厅的VIP的座位阴暗角落,身着着笔挺西装的司徒轩然,眼神阴沉的锁着她。 司徒轩然交叠着修长的腿,坐在那里,面孔在阴影中让人看不清,只是那一双眼睛亮的惊人。 带着滔天的怒气,这个女人,居然喝成这个样子,该死的! 刚才的舞动,让若然头更加的昏眩,明眼的人都能看的出来,她喝醉了。 黑色的头发凌乱的搭在她的肩上,野性而不羁。 这时,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朝若然走去,笑道:“小姐,要喝一杯吗?” 若然眼中已然迷离,抬起头,看着那男人,嗤笑:“你配吗?” “贱女人!”那男人瞪起眼睛,脏手眼看就要搭上若然的身子。
她这一生只动过两次心。第一次,对象是她高中同学。暗恋对方4年后,她最终选择将这段感情烂在心底。第二次,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还没来得及感叹一声“圆满”,恍然发觉丈夫心中另有所爱。然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慕西将一男子的照片摆在自己凸起的肚子前,愤慨道:“宝宝,以后要叫这个人坏叔叔,虐死他!”第一章 来不及了! 慕西悲鸣一声,眼睁睁地看着这辆华丽丽的车在她的驾驶下撞上了路边的栏杆。后视镜里的短暂一瞥让她看到后车座上的那对鸳鸯搂抱成了一团。今晚的相亲猛男甚体贴贤惠地将她娇小的闺蜜吴美美护在了怀里。 警车的呼啸声和鸣笛声由远而近。慕西趴在膨胀开来的安全气囊上等死。 吴美美胆小吓晕了过去,相亲猛男以受害者的姿态在警车的护送下陪着她去了医院。作为肇事人员兼司机的慕西被带到了警局。 慕西无精打采地垂着脑袋坐在审讯室里。 年轻的警员声色俱厉地问道:“姓名,籍贯,年龄,工作单位,肇事原因!!”问到最后,他特意加重了语气,以增强威慑效果。 慕西有气无力地答道:“姓慕,单名一个西字,26岁,本地人,凌轩陆总经理的司机。肇事原因……走神了。” 警员的脸黑了黑。 慕西辩解道:“我没喝酒,你们可以测试一下!” 千真万确。今晚月朗星稀,和煦的春风拂面,正适合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她的房屋合租人兼闺蜜好友吴美美让她陪着去见相亲对象。
我叫慕容初。我前世有幸成为主角的心魔劫,现在重生了。万万没想到,我不小心看上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是女主她哥!幸好我心思缜密,坚贞不移。不过多久,我就会推倒美人,合体双修,放倒主角,走上人生巅峰!仔细想想,还觉得有些小激动呢(ㄒωㄑ*) 第一章 轰轰轰!一道道紫色天雷带着撼天动地的气势,似乎要将一切挑战天道威严的人都劈成灰烬。 修仙本来就是逆天而行,要想博得这一线生机,走长生大道,势必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道天雷。 山顶上的那个人,身体修长,一身紫色长袍,全身上下再也没有别的法器护体。他面容俊秀,眼里毫无波澜,似乎面对的不是修士谈之色变的劫雷,而是不痛不痒的攻击一般。他冷冷的看着上天,一动不动,任由天雷对着自己劈过来。然后将天雷慢慢的引入身体,享受着锻造之苦,让天雷剔去他身体里的杂质,拓宽他的经脉。 天雷炼体!这个家伙是疯了么? 周围围观渡劫的修士们看着这个渡劫的男子心里大骇,就算是要炼体起码也要镌刻着阵法才是,就算是体修也不敢这么直面天雷!不愧是在短短三百年内就修炼到渡劫期的天才,果然非吾等所能看破。 一直等到第一波九道天雷劈完,这个男子身上紫色的法衣已经破碎,露出蜜色的皮肤,上面隐隐还带着天雷的雷光。男子这才慢悠悠的拿出灵石,打出几个法决开始布置阵法。态度悠闲自得,举手投足之间似乎带着一丝道的痕迹。 正当众人因为男子打出的法决暗暗沉思之时,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一个面目狰狞的男子,发须皆白,眼睛里闪烁着红光,已经是入魔之兆。观看修为,竟然也是渡劫期的修士?! 再看看面容,不少修士已经大骇,怎么居然是他?! 只见这个人朝着法阵中心里的男子大笑,“萧紫来,你注定度不过接下来的心魔劫,你费尽心机杀掉的慕容初根本就不是你的仇人,你枉造杀孽,害的慕容初的徒子徒孙生机断绝,你的道已经不纯,我等着看你魂飞魄散!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男子,也就是萧紫来终于不再泰然自若,他抬头来,看着这个熟悉的面容,张口道,“师傅……”
以为收了个小弟,结果没忍住,把小弟给当老婆用了。这本来应该是一个传统的修真故事,比如一个扫把星一步步修炼成魔,途中收了小弟若干、得到宝贝无数,最后干掉仇家左拥右抱惟我独尊之类。但是......人活着就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什么时候会拐个弯,罗传山就是一不小心拐错了一个大弯,然后故事走向......待看官们看到后面就明白了! 第1章:序章 平阳县有座山,山的形状像座钟,当地人便叫此山为钟山。 钟山脚下有一个小村庄,罗姓人居多,所以就叫罗家村。 钟山名字宏伟,却跟名山大川擦不上边,高不过八百尺,围着走一圈也只要半天。还好山上林木不少,生活在其中的动物也不少,山中还有条溪,山脚下的土地也算肥沃。罗家村的人靠山吃山,过得也算凑合。 罗家村中有户人家,土生土长,媳妇是外边逃荒来的,主家的罗大福从没出过村子,看到公孙氏后惊为天人,把人一家子都接到了自己家,把公孙氏的父母孝敬得比对自己父母还上心。 这么一来二去,公孙氏就嫁给了罗大福,两家子合成了一家。 公孙氏嫁给罗大福后一口气连生了三个娃,两男一女。直把只有大福一个孩子的罗家父母乐得合不拢嘴。 罗大福的长子叫传山,次子叫传海,小女儿叫传咏。依公孙氏的意思就是有了这三个孩子后,家里能山珍海味永不断。 给孩子取这名字,倒不是说公孙氏有多嘴馋,只是罗家村家家户户日子都只能凑合着过。罗大福娶了公孙氏后,家里就多了三张嘴要养,孩子出生后,又多了三张嘴。任是罗大福一家都下田上山忙得团团转,家里也难免会缺衣少粮。 好在四位长辈身体健康都能下地干活,罗大福就在山里多开了点地。等第二个孩子出世后,罗家的生活也渐渐安稳了下来。日子不能说盈余,但饭总能吃饱。
因为这场意外。后来,这穷学生又误打误撞的进了她的公司,于是乎一个腹黑的御姐,一个纯情的学生,展开了一段啼笑皆非的爱情故事。 本文走轻松路线,怕虐的看客可以尽情享用。 第1章 酒吧的喧嚣欢愉丝毫不能掩盖吧台角落的怨气,角落的阴暗处,宋乐勾着背趴在吧台的桌子上,满脸惆怅。不知喝了多少杯之后,她的脑袋变得有些晕眩。从小到大宋乐唯一的优点就是继承了祖父的遗传,千杯不醉,可如今看来连这个优点也即将离她而去了。 “小乐,别喝了,振作起来,不就是个妞儿么,”一个亢奋的声音从她耳边传出,她微眯着醉眼看着身旁的女子,汪清,是她从小到大的好友,用现代比较流行的词汇形容就是帅T。个子高高瘦瘦,长相俊秀,衣衫华丽,家里条件富足,让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用来游戏人生。 透过扎啤的玻璃杯宋清朦胧的看清楚自己,一个倒霉的穷学生,用如今最潮的词汇形容便是女□丝,八百度的厚底子眼镜遮住了她整张脸,头发不长不短,如鸟巢一般凌乱,一沉不变的白T恤,牛仔裤,只因为高昂的学费已经让她喘不过气,何谈负担穿衣打扮的花费。一富一贫的差距让她俩就算是坐在一起也极不协调。 “小乐,今天可是大学毕业的散伙饭,当真不去?”汪清扶起宋乐的肩膀,眸子认真的看着宋乐,两人打小就相识,算起来是从泥堆里滚到大的发小,一起念的小学,中学,高中,最后是大学,两人建立的情比金坚的深厚友情。在好友失恋的时候,她理所应当的陪在宋乐身边。 “不去,我怕到时候和珊儿见面会尴尬,”宋乐皱了皱眉,如一滩烂泥般斜靠到吧台的桌子上。 “不就是表白失了败,人家都放得开说还可以继续做朋友,你倒好,却在这里独自买醉,何苦啊,”汪清无法理解宋乐这种生物,模样呆板,个性懦弱,成天就把自己封闭在只有自我的小世界里,任谁也走不进她的心。
一场不期而至的船难,让18岁的潘希年对费诺念念不忘。但因年龄的差距、身份的阻隔而不得不遥遥相望、苦苦煎熬。希年求之不得的爱情,费诺却退避三舍,就在拉锯和僵持之中,一切都变成了一场解不开的迷局。即便暴风雨夜那忘情的拥抱,凄冷黑暗里一个个悄然的亲吻,明知彼此心意的两个人,面前横亘着的高墙,却始终不曾消失坍塌。她要他不再把她当成那个失望无助在他面前痛哭失声的小女孩,她要他的爱。费诺却说,你值得更好的。直到有一日,他们重逢在西班牙的艳阳下,此地盛产女人、橙子、诗歌和传奇,孕育爱情,亦见证爱情,而他们两人的感情归宿,也在传奇的赭城的注视之中,走向最后的结局。第一节:序 潘希年始终记得八岁那年,她跳过一支舞。 那是夏日的黄昏,客人们聚在看得见海的花园里,空气中满是柠檬结实的芳香,晚霞温柔而绚丽地远远飘在天空的另一头,投下的金光把每一个人的脸都点亮了。 那一天妈妈穿着玫瑰红色的裙子,黑色的缎面鞋尖上,镶着一朵白色的绸花。她拉着潘希年的手,弯下腰来带着她慢慢跳:一步、两步、三步,停;一步、两步、三步,停。她的头发就这么被海风送了几缕拂到潘希年面上,因为痒潘希年笑了起来,而这个时候,父母换手,由父亲带着她继续跳。父亲很高,腰弯得更低,他笑着一遍遍地叫她的名字,他带她转出一个又一个花样。 后来父母被叫开,只留下潘希年一个人在场边,他们越走越远,她一再地叫他们,可是谁也没有回头。这时一双手伸到眼前,那声音劈开轻柔的音乐和旁人的笑语,对她说:“我们接下去跳。” 曲子的名字她早不记得,后来设法去找,还是一无所获。可是她始终记得那支曲子的旋律,更记得那是一支漫长的舞曲,连同那一日的夕阳、柠檬树和笑声,永远地定格在那里。